日期:110-03-11資料來源:新聞傳播處
一、前言
不同的世代,有不同世代需求,國家的基礎建設亦是如此。前瞻未來臺灣經濟發展需求,因應國內外新產業、新技術、新生活趨勢的關鍵需求,促進地方整體發展及區域平衡,奠定未來國家發展基礎,政府自106年起積極推動「前瞻基礎建設計畫」,包含促進環境永續的「綠能建設」、營造智慧國土的「數位建設」、因應氣候變遷的「水環境建設」、建構安全便捷的「軌道建設」、加強區域均衡的「城鄉建設」、「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」及「食品安全建設」和「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」等8項建設,期為臺灣未來30年發展奠定根基。
該計畫依106年7月公布施行之《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》,以4年為期程編列4,200億元,並於109年7月2日經立法院同意辦理後期4,200億元建設預算後,賡續編列第3期特別預算(第1期為106年9月至107年12月,總預算1,071億元;第2期為108至109年,總預算2,229億元;第3期為110至111年,總預算2,298億元)。透過該計畫的推動,不僅可挹注公共建設量能,帶動民間投資,刺激國內需求,促進就業機會擴增、所得提升,提升消費動能,亦能進一步激勵投資,形成經濟成長的正向循環。預估每1元前瞻計畫經費,將帶動民間投資約0.78元,促進實質國內生產毛額(GDP)增加1.62元;實質GDP規模每年平均較未推動情況可提高0.71%,平均每年可增加提供就業機會約10.8萬人次。 二、8大建設重點
(一)綠能建設(第1期編列80億元;第2期114億元;第3期78億元) 1. 重點內容:太陽能、風電及沙崙綠能科學城等相關研發和長期發展基地建置。 2. 目標: ■ 能源轉型效益:強化能源安全、創新綠色經濟、促進環境永續及社會公平。 ■ 產業效益:打造臺灣為亞洲綠能產業發展的重要據點,並於5-10年內全球綠能產業中使臺灣占有一席之地。
(二)數位建設(第1期編列159億元;第2期272億元;第3期443億元) 1. 重點建設:加速推動國內超寬頻網路社會相關碁磐建設。 2. 目標:寬頻、超寬頻使用連網流暢與安全、網路使用者人權獲得基本保障、文化創意和高價值產品導入產業、導入智慧城鄉建設及建立學習環境,讓數位經濟於2020年占GDP 25.2%,並促成文創及內容產業成為兆元產業。
(三)水環境建設(第1期編列251億元;第2期582億元;第3期524億元) 1. 建設內容:加速治水、供水及親水基礎建設。 2. 目標:穩定供水、循環永續、透水城市、國土保安、水綠融合、優質環境的幸福水台灣。
(四)軌道建設(第1期編列166億元;第2期416億元;第3期402億元) 1. 建設內容:推動高鐵臺鐵連結成網、臺鐵升級及改善東部服務、鐵路立體化或通勤提速、都市推捷運、中南部觀光鐵路等主軸軌道建設計畫。 2. 目標:打造臺灣的軌道系統成為友善無縫、具有產業機會、安全可靠、悠遊易行、永續營運、以及具有觀光魅力的臺灣骨幹運輸服務。
(五)城鄉建設(第1期編列350億元;第2期720億元;第3期741億元) 1. 建設內容:推動民眾有感建設,包括改善停車問題、提升道路品質、城鎮之心工程、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、文化生活圈建設、校園社區化改造、公共服務據點整備、營造休閒運動環境、客家浪漫臺3線、原民部落營造、推動原住民族多元產業發展、推動觀光升級、充實全民運動環境計畫、客庄369幸福計畫、加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、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電力系統改善暨冷氣裝設計畫等。 2. 目標:提升公共環境品質,改善民眾生活條件,提升國家整體形象。
(六)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(第1期編列20億元;第2期22億元;第3期18億元) 1. 建設內容:推動0至6歲幼兒托育及教保公共化、營造友善育兒空間。 2. 目標:加速擴大幼兒托育及教保的公共化,以營造友善育兒空間,提供價格合理、品質有保障的托育及教保服務,減輕家長經濟負擔,降低婦女就業障礙,扭轉少子化危機。
(七)食品安全建設(第1期編列3億元;第2期5億元;第3期16億元) 1. 建設內容:建現代化食品藥物國家級實驗大樓及教育訓練大樓、提升邊境查驗通關管理系統效能、強化衛生單位食安稽查及檢驗量能、強化中央食安檢驗量能。 2. 目標:提升檢驗量能並健全安全管理體系,提升我國之食品安全。
(八)人才培育促進就業之建設(第1期編列42億元;第2期98億元;第3期76億元) 1. 建設內容:推動優化技職校院實作環境計畫、青年科技創新創業基地建置計畫、年輕學者養成計畫、重點產業高階人才培訓、2030雙語國家政策、數位與特殊技術人才發展計畫、推動國際產學聯盟計畫、領袖學者助攻計畫等。 2. 目標:打造臺灣國際標竿創業聚落為核心,透過吸引國際人才來臺發展,促進我國青年創業、就業及國際產學研合作交流活動,協助我國創新創業生態系進一步與國際接軌。 三、嚴守財政紀律,維持穩健財政
前瞻計畫全部財源來自舉債,但舉債額度限制及控管機制皆有規定:
(一)流量限制:《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》首次規範施行期間之舉債額度合計數,不得超過該期間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合計數之15%,建立新典範,確保國家財政健全發展。 (二)存量限制:舉債全數納計債務未償餘額,依《公債法》規定管控債務存量占GDP比率,並預留足夠舉債空間,因應政府緊急政務所需,兼顧經濟發展及財政穩健。 四、結語
「前瞻基礎建設計畫」著眼未來臺灣經濟發展需求,由政府扮演領頭羊,刺激景氣,特別是在後疫情時代,更須超前部署,加速臺灣經濟轉型與升級,提振國家長期競爭力,並透過擴大基礎建設推動成果讓全民共享,為人民勾勒幸福藍圖,打造未來新臺灣。
主文來源:行政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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