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前言
臺灣人口快速老化,已於107年3月邁入高齡社會,推估至115年將邁入超高齡社會,使得長期照顧需求人數隨之增加。又因家庭的照顧功能逐漸式微,個人與家庭的照顧壓力日重,進而衍生社會與經濟問題。因此,建立完善的長照體制,已成為完備我國社會安全體系的關鍵之一。(註:國際上將65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率達到7%、14%及20%,分別稱為高齡化社會、高齡社會及超高齡社會)
為因應未來龐大的長照需求並減輕家庭照顧沈重的負擔,政府自106年起推動「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.0」(簡稱長照2.0),長照預算從105年近50億元增加至今(111)年超過600億元,除積極布建居家式、社區式及住宿式服務外,同時推動長照給付及支付新制與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,亦致力保障照顧服務員薪資待遇以充實長照人力、提升失智症服務涵蓋率,並持續推動預防及延緩失能照顧、強化失智症照顧量能及整合居家醫療等服務,廣泛照顧不同長照需求的民眾。 二、「長照2.0」—建立優質、平價、普及的長照服務體系
(一)社區整體照顧ABC模式,實現在地老化 ■ 建構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(長照ABC) 為實現在地老化,提供從支持家庭、居家、社區到住宿式照顧的多元連續服務,普及照顧服務體系,自106年至111年5月,已布建A級(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)680處、B級 (複合型服務中心,含「一國中學區一日照中心」)6,852處、C級(巷弄長照站)3,686處據點;長照給付支付服務人數已逾40萬7千人,較106年成長3.8倍;另統計110年6月至111年5月,長照服務涵蓋率亦提升至67.03%,較106年成長3.3倍。
(二)擴大服務對象及項目 ■ 服務對象擴大 從4類擴大為8類,擴及衰弱老人及安寧照顧。除65歲以上失能老人,還包括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、50歲以上失智症者及任何年齡的失能身心障礙者,長照需求服務人數從106年51萬1千人增加至111年82萬9,431人。 ■ 服務項目增加 服務項目由8項,增加為失智照顧、原民社區整合、小規模多機能、照顧者服務據點、社區預防照顧、預防/延緩失能,以及延伸出院準備、居家醫療等17項,向前端銜接預防保健,降低與延緩失能,並向後端銜接安寧照護,讓失能與失智者獲得更完整、有人性尊嚴的照顧。具體成果如: 1. 完備失智照顧服務體系:至111年5月,失智共同照護中心、失智社區服務據點分別設置114處服務、514處服務,較106年大幅成長4到6倍。 2. 出院銜接長照:106年4月起推動「出院準備銜接長照2.0計畫」,鼓勵醫院結合健保的出院準備服務,研發因地制宜的出院準備銜接長照服務流程。因加入該計畫的醫院增加,有長照需求的民眾在出院3天前完成需求評估,出院後到取得長照服務,原需等待50多天,已大幅縮短至5日。 3. 長照服務與醫療照護整合:108年7月19日起實施「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」,提供以居家失能個案為中心之長照與居家醫療整合服務,至111年4月,派案服務人數超過16萬2,982人。
(三)服務找得到、容易找 ■ 單一窗口 於全國22縣市成立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及其分站,提供單一窗口,受理申請、需求評估,並協助家屬擬訂照顧計畫等業務,提供民眾便利可及的長照服務。 ■ 1966長照服務專線 106年11月24日開通,民眾撥打專線後,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將派照管專員到家進行評估,依需求提供量身定做長照服務,110年計有39萬7,208通。
(四)推動給付及支付新制,量身打造照顧計畫 ■ 整合長照服務為4類,讓長照服務更專業多元 新制建立與服務單位特約機制,將原有的10項長照服務,整合為「照顧及專業服務」、「交通接送服務」、「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」及「喘息服務」等4類給付,由照管專員或個案管理員針對個案長照需求量身打造照顧計畫,再由特約服務單位提供長照服務,讓長照服務更專業多元。 ■ 更細緻反應不同失能程度的照顧需要 新制增加更多的評估面向(例如工具性日常活動、特殊照護、情緒及行為型態等),將各類的長照失能者納入長照服務對象;同時將長照失能等級自3級分為8級,可更細緻滿足不同失能程度的照顧需要。 ■ 論時數改為論服務項目,讓長照服務更有效率 新制將民眾可獲得之長照服務內容,分別按次、按日、按時等多元支付方式,打破過去僅依「時」計價之模式,並改善不同工同酬之情形。此外,提升全職居家照顧服務員平均月薪至超過3萬8千元,部分工時時薪亦有223元,吸引健康照顧科系畢業生投入相關產業,並提供更好、更穩定的長照服務。至111年5月,照顧服務員人數超過9萬2千人,較105年成長3.7倍。 三、其他建構友善高齡環境之措施
■ 減輕身心失能者家庭的負擔:修正《所得稅法》,自109年起申報綜合所得稅,不論聘用看護、使用長照機構或在家照顧,皆可適用每人每年12萬元的「長照特別扣除額」,受益人數近33萬戶。同時考量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對較低所得者無法受益或受益較少,提供「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」,凡108年1月起入住本方案規定之機構滿90天以上,並符合條件者,每人每年最高可領取6萬元補助。此外,自109年底起,全面放寬服務對象,符合失能等級者,只要外籍家庭看護工休假,即可申請喘息服務,此一措施讓服務人次從2萬多人次,大幅成長至25萬多人次。 ■ 提升住宿式服務機構品質:推動「住宿式服務機構品質提升卓越計畫」,針對公私立機構給予每床1至2萬元的獎勵,110年共有1,402家公私立住宿式機構參與,通過查核1,291家,獎勵7萬2,790床。 ■ 強化社區預防照護服務網絡:聚焦向前延伸初級預防照護,以衰弱、亞健康及健康長者為對象,結合在地服務資源,提供健康促進及延緩失能課程(如運動、認知促進、防跌、正確用藥及慢性病管理),全國22縣市並已設立「社區營養推廣中心」,加強社區長者營養照護服務;另全國22縣市皆已加入「高齡友善城市」,並推展「高齡友善社區」計166個,營造適合長者安居樂活的環境。 ■ 推動高齡友善健康照護機構:為協助國內健康照護機構提供高齡友善健康促進服務,推動「高齡友善健康照護機構」認證,至110年共有645家(醫院、衛生所、診所、長照機構)獲得認證,提供長者更優質的高齡友善服務;另參考世界衛生組織(WHO)「長者整合性照護指引」,推動長者功能評估工作,在個人、家庭、社區及醫療院所,倡導察覺長者「認知、行動、營養、聽力、視力及憂鬱」6大面向功能問題,以早期發現功能異常及早介入相關措施,預防及延緩長者失能。 ■ 照護科技化關懷長者:建構「高齡整體照顧模式整合平臺」,開發資通訊、物聯網及連結輔具等產業,改善長照服務模式。 ■ 促進及提升中高齡及高齡者的勞動參與:109年12月4日施行《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》,保障高齡者就業權益,禁止雇主因年齡因素歧視高齡者,確保享有平等工作機會;另放寬雇主以定期契約僱用高齡者,以兼顧勞雇雙方彈性,並讓65歲以上的勞動力能夠再發揮。 四、結語
為滿足國民長照需求並達成在地老化目標,政府將持續廣布長照據點,提升服務可近性,多管齊下打造「經濟自主」、「健康生活」、及「行動無礙」的高齡友善環境,使長者能有健康、快樂及尊嚴的老年生活,工作中的子女亦能安心托老。
主文來源:行政院_新聞傳播處 ECDA資料中心編輯
Comments